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曲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电话:0537-4461622;传真:0537-4461622;邮箱:qfmzjbgs@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编制曲阜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曲阜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电话:0537-4461622)联系。
一、2017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条例》《办法》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曲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设置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办事指南、重大决策预公开、重要会议、重大决策执行落实等。2017年,公开信息45条。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解读政策,参加2次政风行风上线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4件。回复网络问政平台119件,解答群众来电咨询5000余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加大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制度,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灾救助等相关政策文件。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执行有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凡文件印发之前,须报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属密级文件的要界定秘密等级,最后由分管副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发布。同时,加大保密监督检查力度,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经常组织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密关注发布的信息及舆情,本年度,我局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面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深刻感受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理论研究有待加强。政府公开工作的研究不够系统和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制度和标准尚不健全。部分领域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标准等方面没有具化为制度和标准,导致在实际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三是政策解读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过于丹玉,综合利用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存在不足。
2018年,我们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解读回应,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