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21:47: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曲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电话:0537-4461622;传真:0537-4461622;邮箱:qfmzjbgs@163.com)。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社会救助、办事指南等各个方面,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规范相关制度,制定了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领导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安全无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在市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审核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公开民政政策,对群众关心的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养老服务等热点问题,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公民的申请公开,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新的一年,市民政局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受理答复、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效果。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曲阜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