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4-01343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文字解读 |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6-28 15:52

近日,曲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特邀曲阜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陈海建对此《通知》进行解读。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市近期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性评估与调整,以确保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本次对规范性文件的调整,不仅展现了地方政府对政策体系的主动优化与管理,更凸显了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务实行动。

决定废止《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两项规范性文件,这一举措基于对政策效果的深入分析与对当前工作需求的精准判断。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导向的变化,原先的政策措施可能不再符合当前的发展目标,废止过时政策有助于消除政策壁垒,为新政策的出台预留空间,确保地方政策体系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对《曲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与《曲阜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修订,是此次调整的核心内容,此次修改提升了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全程监管。延长文件有效期、调整登记号等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连贯性和可识别性,有利于公众的理解与执行,提高了政策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在《曲阜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新增的公平竞争审查规定,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政策干预不当,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展开竞争。此举对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深远意义,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文件调整,不仅是在新时代下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深入贯彻。通过废止过时政策,修订部分政策内容,有效提升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市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构建高效、透明、法治化的行政管理体系贡献力量。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曲阜市司法局

解读人:备案审查科科长 ,陈海建

咨询电话:0537-3190599



文件发布链接: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