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2-03412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曲政字〔2022〕37号
成文日期: 2022-09-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教育管理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日期:2022-09-11 00:00

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教育管理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曲政字〔202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教育管理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曲阜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新常态,回应群众优质教育新期待,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布局和配置,结构性扩充中小学幼儿园规模总量,整体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人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城镇以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建设为着重点,农村以推进小规模学校撤并为侧重点,以推进城乡教育集团化管理为创新点,科学精准加大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加快教育名市建设,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充分考虑教育发展近期和中远期需求,科学规划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重点围绕城区周边新建居住区进行学校(幼儿园)配套建设,以缓解和分流老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园)压力。

(二)分期建设原则。根据住宅区分布、人口密度、学校(幼儿园)布局及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按照急需优先、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分批推进、集中攻坚,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

(三)多方筹资原则。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多方投资参与,规划条件中规定由企业代建移交的项目,由相关开发单位负责建设;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财政直接投资或专项债券模式进行建设;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国有公司融入、企业捐资捐建相结合的建设模式,鼓励企业、社会个人捐资建设学校(幼儿园)。

(四)统筹兼顾原则。科学测算全市人口未来增减趋势和城镇化发展形势,精准布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充分考虑农村小规模学校所在区域生源状况和规划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合班并校、城乡联建。同时,大力推行城乡学校集团化管理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三、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幅扩充教育资源总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效能,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公办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普惠率达到95%以上,力争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认定。义务教育确保到2022年底全面补齐优质均衡资源配置7项指标短板,到2025年力争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认定。

——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农村闲置的中小学校舍优先办成公办园。提升农村公办幼儿园服务水平,提高其招生能力。严格执行居住区配建幼儿园标准,建设移交配套园优先办成公办园。通过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配建移交、闲置校舍改建等形式,新增公办幼儿园 9处,增加学位2340个。

——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实施曲阜市中小学布局规划,通过新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进一步扩充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全面化解大班额、大校额。农村小规模学校需要撤并的,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解决寄宿学生住宿、就餐和上下学交通等问题。新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5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小学1所,新增学位10680个。

——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改提升”工程和“双百工程”,全面补齐镇街保留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小学向镇街以上集中,初中向镇街驻地或城区集中,鼓励位置较近、生源较少的镇街打破镇街界线合设学校。到2025年撤并15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31处,调整土地472亩,交流富余教师443人。同时,通过城乡集团化办学和信息化教育提升,农村中小学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办学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四、年度建设和撤并计划

2022年,启动新建公办幼儿园6处,完成4处,新增学位990个;启动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撤并中小学4处。

2023年,启动新建公办幼儿园2处,续建完成2022年公办幼儿园2处,新增学位540个;续建2022年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启动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3处、完全小学1处。撤并中小学8处。

2024年,启动新建公办幼儿园1处,续建完成2023年公办幼儿园2处,新增学位450个。续建完成2022年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新增学位2500个。续建2023年九年一贯制学校3处、完全小学1处。撤并中小学10处。

2025年,续建完成2024年公办幼儿园1处,新增学位360个。续建完成2023年九年一贯制学校3处、完全小学1处,新增学位8180个。撤并中小学9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成立市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规划、用地、建设、购置、经费投入等问题。市教体局负责市教育优质均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发改局全力争取教育领域国家、省相关资金支持。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指导核准学校建设项目规划用地、保障教育用地指标、指导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指导做好项目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和服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审批、督查、审计等工作。

(二)优化教育规划布局。根据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动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科学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城镇应随居住区建设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化解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和公办园不足问题。进一步拓宽建设主体范围,积极探索政府委托高水平国有公司或代建单位,对学校建设项目进行代建,实施“交钥匙”工程。成片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可在土地招拍挂条件中约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建设,竣工后无偿移交教育用于举办公办学校。按照“一镇一案”的原则,科学制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在做好校车(助学公交)、配餐、寄宿、资产处置和师资分流等工作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撤并一批小规模学校。创新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通过强校带弱校、“高校+学校”、“跨镇街区域托管”等方式,按照“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考核同步”的思路,形成“一校带多校、一点带多点”的定向帮扶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师资合理流动和配置。

(三)落实新增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用地,在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时,优先保证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中布点学校用地,将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依法依规纳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所需用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使用中优先安排,支持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所涉项目用地需要土地指标未解决的暂停其余项目土地指标供应。教育用地应划拨供应,确保项目实行“净地”交付使用,满足施工条件。要加快推进新建学校确权登记发证,切实为新建学校提供产权保障。撤并的农村学校旧校址复垦获得指标优先解决教育用地指标。

(四)多元保障建设资金。充分履行财政投入主体责任,教育本级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同时,积极筹措和向上争取建设资金,用足用好各级专项奖补资金,积极挖掘企业、社会融资潜力,通过专项债券、企业独资、合资等形式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建设税费优惠政策。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凡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学校建设,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

(五)提升教育装备水平。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优质均衡工程。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校最新学科教育装备配置标准和综合实验室、创新型实验室装备配备标准,更新补充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进一步优化教育装备结构,到2025年实现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现代化。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山东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促进“互联网+教育”应用。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应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城乡学校全覆盖,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到2025年实现“智慧教育”全覆盖。

(六)保障师资力量配备。市编制部门要会同教体、财政部门,对单独设置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定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教体部门要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征得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适时在编制总额内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对于撤并的学校逐校制定教师分流计划,努力解决教师资源闲置等问题。保留学校要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根据下一年度生源数和教职工空编空岗等情况统筹测算,合理安排中小学年度用编计划,保证新建学校顺利开办。

(七)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学校(幼儿园)建设及设备购置顺利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好教育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招投标方案审定、施工合同签署、施工手续办理、施工过程性监控等基础性工作。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安全防范措施。

(八)强化项目监督考核。建立每月通报、半年调度、年终考核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项目实施过程严格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推进较慢、工程质量不达标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曲阜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清单(2022-2025年)

          2.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2025年)


附件1


曲阜市中小学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清单(2022-2025年)





附件2


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8-2025.8)





曲阜市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及中央、省市学前教育幼有优育决策部署,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社会对公平、科学、优质学前教育的期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按照市委“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短板弱项,强化政府责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全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扩大总量、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的工作思路,聚焦提升公办率、办学条件、保教质量、保障能力、师资力量、安全监管能力等关键问题,统筹规划,全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布局合理、优质均衡、科学高效的工作体系,着力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围绕达到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标准,到2025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省级一类幼儿园总数达到75处以上,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工作总体水平位居济宁前列、省级先进。

三、主要任务

(一)政府主导,构建强优机制稳保障

1. 建立完善经费筹措机制。实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计划,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25年,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不低于6%;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及时拨付到位,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不足100人的农村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100人拨付。公办幼儿园上缴市财政保教费、住宿费,确保及时全额返还。

2. 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发改部门对保教费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和幼儿园建设发展状况,向教育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教育部门对调整申请审核后形成调整意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转报发改部门批准执行。

(二)资源扩充,提升配套服务立标杆

3. 规划扩容公办学位。充分考虑人口生育政策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千人配备指标,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2019年后移交小区配套园全部办为公办幼儿园。结合农村学校撤校并点行动,科学调整镇村幼儿园布局,有条件的农村学校优先改建为公办园。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公办,鼓励支持事业单位、高校、街道、农村集体、有能力的国有企业办设公办幼儿园。对居住区较为集中但无法满足学前教育学位需求的,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对现有不符合规划条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城区小学附属幼儿园,规划迁建、扩建。加大学位供给力度,逐年稳控招生,逐步消除城区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到2025年,全市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以上,新增幼儿学位2340个以上,所有幼儿园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 提升园所办园条件。开展幼儿园办园条件关键指标提升行动,以活动用房面积、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等指标为重点开展改造提升,2023年底达标率50%以上;2024年底达标率80%以上;2025年底达标率100%。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构建幼儿智慧教育云平台,实现教育网络1000M接入,推进幼儿教育资源网络共享。加强幼儿园教育装备配备管理,配足配齐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确保幼儿园各类教育装备达到规定要求。2025年底,乡镇中心幼儿园原则上通过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

5. 创新幼儿园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着力打造城区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研究“1+X”或“中心园+卫星园”办园方式,对招生规模较小、设施条件落后的农村小学附属园,科学有序撤并。推动城镇联盟,由城镇优质园帮扶镇街薄弱园,实现优质、均衡、共享。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镇街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公办园学前教育统一经费、教师、设施设备和保教管理,形成标准化、一体化办园格局。

6. 优化配套效能服务。在确保执行学前教育相关规定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公办幼儿园离园时间、缩短寒暑假时长。具备条件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及镇街中心幼儿园服务范围向前延伸1年,增设托班或混编班;农村公办园提供就餐午休。对全市公办幼儿园重新规划服务片区,确保实现公办幼儿园全域覆盖;对划片服务范围超过1.5公里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由政府统筹实行校车配备。

(三)固本强基,培育幼师队伍筑“专精”

7. 配足配齐学前师资。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编制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用好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政策。开展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压缩招生规模直至停止办园。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在政策范围内招考学前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含园长)全部为在编人员。

8. 实施待遇保障专项计划。建立公办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园非公办教师和管理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保育员、安保人员、厨师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稽查,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9. 加强师资队伍管理。严格教职工准入制度,各类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和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立“先证后聘”制度,将学历和持证情况作为园长及幼儿教师岗位聘用的基础条件。按照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条件;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禁止从教。激活全市公办幼儿园人事交流机制,原则上6年至少调整一次公办幼儿园园长,公办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骨干教师实行跨区域交流;不得调整、借调幼师到非幼儿园岗位。到2025年,各类幼儿园专任教师均持有教师资格证,公办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幼儿教师比例达到90%;完成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园长取得园长任职资格证。

10. 加强教师专业化培养。落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完善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研学体制。定期开展优质课(优秀游戏案例解读)、优秀游戏案例评选及教学能手等评比活动;通过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形成市、镇、园不同层面的在职教师研训方案,5年内个人培训达到360学时。加强教研、科研与培训相结合,重点研训一日活动常规、游戏化课程、幼儿心理学、幼儿安全等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扩大学前段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研评比等各项名额占比,预留评选名额比例不应低于总上报人数10%。力争每10所幼儿园中至少有1所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园;培养一定数量的卓越教师、名师、名园长。

(四)管理驱动,实现内涵建设强保教

11. 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将安全教育内容渗透在一日活动中,定期开展主题教育、安全演练,强化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公安等有关部门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和治安隐患整治,落实园所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不断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建立严格卫生保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饮食卫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幼儿校车定期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驾驶人员应有车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在教育部门备案后准许接送。严格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幼儿园采取警告、通报、关停等惩处。

12. 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以镇街党委政府为主体,属地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行无证幼儿园动态清零,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无证园全部关停;建立健全无证园治理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做好幼儿分流、教师工资发放等社会问题,防止因关停无证园产生舆情。从严审批民办幼儿园;对超班额、超审批班数经营的民办幼儿园,控制压减招生人数。通过学前教育机构年检、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等工作,分年度设置不合格事项,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探索民办幼儿园收费纳入学前教育财务监管平台。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每年至少1次联合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跨学期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以兴趣班特色班为名义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13. 实施保教质量提升计划。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制定推进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实施意见,推广“儿童性格涵养教学法”,落实“传统文化贯穿教育全过程”要求。大力推动科学幼小衔接,建立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小学化”倾向严重的幼儿园,实行降级降类处理;对不执行“零起点”的小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严禁以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违规机构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家长会、家长课堂、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转变教育理念,培育和建设家园合作共育示范基地园,提升家园共育水平。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体系,面向社区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家庭提供一年2次以上公益免费科学育儿科普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在市优质均衡发展指挥部指导下,建立由市政府主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各镇街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把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挖掘内部潜力,强化督导问责。各镇街明确主管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负责人,实行“一镇一案”“一园一案”,对照标准制定措施。将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优质均衡发展指挥部工作体系,定期督导评估、座谈调研。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运用通报、约谈、评先树优、一票否决等手段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推广宣传,形成社会合力。开展幼儿园建设、科学保教、游戏化课程等方面成效宣传,充分利用多媒体渠道和传播方式,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典型经验交流,发挥引领示范,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提升学前教育群众满意度。   



曲阜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进曲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改革创新,抢抓发展机遇,坚定信心决心,以服务曲阜新旧动能转换和新兴科技产业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全市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规划建设曲阜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园区1处,创建省高水平中职学校1处,争创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2个,支持曲阜中医药学校转型建设“曲阜中医药健康管理学院”。适度扩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职业学校年培训总量达3万人。加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遴选参与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不低于10家。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例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大力培养教学名师,全市“双师型”教师比例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1. 加快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紧抓部省共建职教高地的良好机遇,借助苗孔片区改造契机适时科学规划职教中心项目,争取中央、省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或通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智慧校园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一处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园区,全面提升我市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2. 建设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在济宁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一体化建设大框架内,支持曲阜中医药学校建设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争创“中医康复技术”“中医护理”2个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化专业;支持曲阜市职业中专对接我市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新开办“古建筑修缮、电子商务、幼儿保育、新能源汽车”4个专业,对接高职院校申报“社会文化艺术、数控技术、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多个三二连读专业,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多个专业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打造一所独具特色的新型职业学校。

3. 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形式内容,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命运共同体,继续稳固曲阜市职业中专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曲阜信多达科技有限公司、曲阜陆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酒店(曲阜)有限公司、济宁万达嘉华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校企合作,着力开发与曲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曲阜焦点生物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新建合作办学关系,通过在学校建车间、企业设课堂,努力构建专业对接产业、育人对接企业、课程对接岗位、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的长效合作机制。丰富职业学校办学形态,推进曲阜中医药学校与曲阜市中医院深度合作,建立中医医学康复中心,统筹规划建设1处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运作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

4. 落实职业学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把职业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尽快形成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鼓励曲阜市职业中专积极筹建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推进曲阜市职业中专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扩大开放大学招生,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推进曲阜中医药学校对接教育、卫健、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医康养等各类社会培训,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基层医生在岗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课程,全面开展校内学生和社会人员的职业能力培训。

5. 推进实施“职教高考”制度。贯彻执行山东省“职教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加大“职教高考”工作的研究力度,把握改革动向,加大政策引导,创新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科学评价体系,主动适应专业类目调整和考试科目分值调整,为应用型本科高校输送更多优质生源。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探索建立曲阜一中、曲师大附中、杏坛中学和职业学校“职教高考共同体”,促进中职与普高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建立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

6. 落实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实施办法,职业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落实职业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拨付财政经费。出台倾斜一线的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探索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校企人员双向互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支持职业学校将教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纳入教师工作量,并依法取得社会服务收入。

7. 强化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强化学校教学管理责任,引导校长把主要精力用于抓教学管理,在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和使用上,确保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把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作为校长任期内明确的责任目标。完善教学视导制度,发挥技能大赛引领教学改革的作用,促进大赛与常规教学融为一体,真正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建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工作专班,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协调和监督责任,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任务全面落到实处。要强化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职业学校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2. 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推进曲阜市职业中专、曲阜中医药学校、曲阜市职工中专三处公办中职学校融合发展,盘活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优势互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严格按照拨款标准和时间进度拨付中职生均经费,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

3. 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设立全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基金,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曲阜市教育管理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教育名市”建设,持续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市委“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学生全面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开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教育名市”为总目标,通过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优化教育管理机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构建底蕴深厚、机制健全、活力充沛、保障有力、“两创”领先,与孔子故里文化地位相匹配的高水平教育发展体系,确保全市各类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稳居省市前列。

——学前教育。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到2025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标准,构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体系。

——普通高中教育。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育1-2所优质特色高中,实现育人水平和培养输送能力明显提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特殊教育。以创建山东省“教康医”全覆盖实验区为依托,全方位打造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环境。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 99.5%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到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协调发展,创建一所高水平中职学校,打造省市职教高地,全面提升曲阜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

1.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山东省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区建设,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总基调,将全环境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发展全过程。开展德育一体化建设行动,明确和规范各阶段德育目标,构建起要素融通、学段衔接、各方协同的德育一体化体系。发挥曲阜特色优势,积极争创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点、示范校、优秀案例”,逐步探索出具有时代特色、彰显本地特色的全环境立德树人曲阜教育工作经验和模式。发挥学校在德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和网络紧密配合的德育体系。充分利用儒家传统文化教育资源,落实山东省《关于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倡树“幸福曲阜·美德少年”良好形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课堂+”模式,通过切身体验和实践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艺术场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国防教育、法制和安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开展科学创新启智教育。推进“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学问思辨行”课题研究为引领,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体验、探究学习。全面推进“书香校园”创建,拓展“经典诵读”的方法和路径。常态化开展“办学规范大落实”活动,建立教学常规落实督查专家队伍,着力提升课堂、备课与作业质量。积极开发和分享精品课程资源、优秀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积极评选推广优秀教学案例,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

3. 促进体教有机融合。加强体育课程管理,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丰富课程教学内容。办好学生运动会、体育节,打造“三操一课”体育品牌。健全常态化、系统化、层次化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积极参加济宁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市长杯”“校长杯”足球和篮球联赛。开展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年度通报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达到55%以上。

4. 实施美育提升工程。积极引导各校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资源,开发地方和校本美育特色课程,评选创建20所美育特色学校。落实“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提升美育教学质量。每年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学校定期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积极组织中小学班级参与市、县各级艺体大赛。

5. 强化劳动实践教育。构建贯通融合、开放协同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完善生涯规划课程,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全市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实践教育基地,争创劳动教育省级实验区。每年举办一次劳动作品成果展,到2025年培育10所劳动教育示范校,形成30个劳动教育典型案例。

(二)优化教育管理机制

6. 优化教育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章程建设质量,完善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全面贯彻落实《济宁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规程》等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倡导扁平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建立学校和社会教育资源开发、整合、应用、共享机制,形成社会与学校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长效机制。

7.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统筹推进新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实施监管,探索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模式,支持开发开设有助于培优、激趣、养德、笃行的校本课程;继续深化我市“学、问、思、辨、行”高效课堂实践研究;引导各校参加济宁市“深化学案导学,促进深度学习”的课堂实践研究,构建高效课堂,形成课程目标引领下的“教—学—评”一体化课堂教学格局;开展“一校一品”品牌创建,积极开展跨学科基于项目的教学,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培育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有影响力的教学成果。

8. 推进多方协同育人。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课程体系。落实教师全员大家访制度。优化全市家庭教育联络员队伍,发展壮大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室和骨干班主任队伍,打造家庭教育专业指导团队,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

9. 强化教研工作创新。建立联合攻关机制,围绕课程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追踪研究、联合攻关;建立校本教研制度,发挥学科教研基地在校本教研中的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制定“精准帮教”方案,促进薄弱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完善教学成果发布机制和转化推广平台,打造区域教育科研范式,引领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10. 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形成科学完善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评估监测与评价的使用效能。创新教育评价方式,健全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完善“以问题为导向,以数据为依据,以整改为重心,以提升为目标”的监测结果应用机制。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1.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机制。着力打造镇街中心幼儿园,每年支持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总结推广“儿童性格涵养教学法”典型经验,遴选20 所幼儿园进行推广,培育一批在市内领先、全省知名的品牌幼儿园。

12.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培育4-6个教育集团,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留守儿童关爱与精准帮扶机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努力让所有青少年儿童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13. 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开展分类办学改革,以特色学科培育为主抓手,改革育人方式,提高育人质量,形成鲜明办学风格。三年内,建设1-2所涵盖人文、社科、理工、艺体、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省级特色高中。同时积极对接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开展高中学校托管帮扶工作。

14. 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提升工程,特殊教育学校转型为以培智、自闭症、多重残疾教育服务为主。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行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完善全省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示范区功能,全面实现残疾儿童少年“教康医”全覆盖。

15. 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推进“职教高考”制度,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共同体”;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以建设高水平中职专业(群)为引领,建成曲阜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

16. 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体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省定要求。完善民办教育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收费和账户监管制度,探索实施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推动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7. 加强创新素养培育。形成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分级管理、协同实施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格局。整合全市创新资源,建设一批中小学创新学习中心和科技体验场馆。培育10所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示范校,打造10项济宁市级精品课程及案例,培养20名济宁市级优秀指导教师。

18. 推进“ 双百工程” 建设。推进实施“强镇筑基”行动计划和“双百工程”,集中力量办强11所镇街中心小学、11所镇街中心中学,持续提高乡村学校办学质量。组建6-8个城乡结对联盟,开展传帮带活动,实现示范带动、资源共享、共同提高。

19. 实施心理护航行动。成立曲阜市学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镇街、学校设立“阳光心理指导中心”,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坚持“12345+N”的工作思路,确立一个目标、建设两支队伍、开展三类筛查、建立四级档案、采取五级干预、落实N项工作措施。依托市、县、乡、校四级心理健康筛查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干预和跟踪服务制度,推动学校全面建立规范的心理健康档案制度。持续完善分学段、符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与教学体系,全面实施心理护航行动。

20. 构筑传统文化高地。着力构建优秀传统文化立体化渗透推进机制、教学范式、评价体系、体验基地。完善以“课程整体开发、教学实践创新、活动体验拓展、项目研究引领、家校社政共育、知情意行统一”为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实施全科育人、学习体验、同心共育、课程融合、名师领航、成果推介六项工程。开展“一校一导师”“一校一特色” “一校一品牌”创建活动。发挥曲阜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实施传统文化特色和品牌创建工程,打造曲阜样板。坚持活动引领,创新传统文化课堂教学模式,培养100名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培育10所传统文化技艺技能传承示范学校,组建100人的传统文化教育家长资源库。建设20所省市传统文化体验教育实验学校,打造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山东样板,积极创建全国亮点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政府统筹推进机制,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主体责任,优先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确保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优化教育环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进学校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教育安全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教育管理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将教育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曲阜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整体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建设教育名市目标任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精良、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为教育名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各类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研训一体化”培训体系更加完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达到优质均衡发展标准。一批名师名校长脱颖而出,全市教师队伍向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发展,为曲阜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 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进一步健全教师党支部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创建一批“党员名师工作室”,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活力。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一批“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加强对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发挥党员“双培养”机制,把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骨干,努力提高中小学思政课党员教师比例。

2.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年度师德师风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每月一个主题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将每年9月定为“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宣传月”,以优秀教师为榜样,以师德师风报告、论坛、征文、演讲、讲座等为抓手,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重温教师誓词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专项治理。

(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3. 用足用好编制政策。落实省委编办等4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动全面达标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2号),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对偏远地区生源少、教学点较多的学校,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配备教职工编制,满足适龄儿童高峰期教育教学需要。

4. 加大教师招引力度。按照上级规定补充中小学教师,有效化解编制和人员配备不均衡的结构性矛盾。适时启动临时周转编制,保证中小学的基本运转。继续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按计划安置公费师范生,加大备案制幼儿教师补充力度,到2025年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师资配备标准;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推动企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落实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聘用自主权。

5. 拓宽中小学教师招聘渠道。采取公开招聘、“优才计划”、公费师范生就业安置、“人才回引”等方式,及时补充优质教师。每年拿出部分计划到重点师范类高校开展专项招聘,对全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学生,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直接招聘为教师。

6. 统筹教育资源整合。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学生规模变化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意见征集、数据分析、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对全市学校布局有计划、分阶段撤并、整合,适时调整、优化,集中教师资源,缓解城乡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矛盾。

(三)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7. 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切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全面落实《济宁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定岗位总量,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使用编制和岗位、人员调配,学校负责具体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的工作机制。将“县管校聘”管理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协同配套、联动实施,探索建立“城区优质学校+驻曲高校+农村薄弱学校”的“1+1+N”集团化办学模式,推动集团内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确保全市每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的10%。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市域内应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全部参加交流。

8. 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效能。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教师职称评聘、交流轮岗、师德师风、课时量等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健全和完善考勤、请假、绩效考核办法、职称评聘方案、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等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将师德行为规范、课时量标准、教育教学要求等内容写入教职工聘用合同。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在竞聘上岗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富余学科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任教,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四)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9. 强化教师培训提升。聚焦教师专业发展,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需求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三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级每年组织实施30期3000人次的培训。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提升培训,积极选送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专项培训;重视新任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师徒结对、跟岗实践,帮助新教师快速融入学校教学;深入开展“联片教研”、“送教下乡”、跟进式指导等活动,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建设工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培养推选30名名师、名校长。在现有基础上建设15个济宁市名师工作室、30个曲阜名师工作室、15个优秀班主任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引领带动8—10名青年教师成长。

10. 拓宽教师培训渠道。深化和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培训合作,推进校地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本地优势资源,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交流平台,在教师队伍建设、培育学科带头人等方面取得突破。

11. 强化培训经费保障。确保财政教师培训经费只增不减,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 8%、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5%,教育主管部门、镇街和学校按比例统筹管理使用。

(五)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待遇

12. 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参照济宁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下发《关于调整中小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的通知》(济教字〔2022〕45号),义务教育段(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班均每月700元、高中阶段(含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班均每月900元的标准由财政列入预算。

13. 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每年评选表彰200名优秀教师、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70名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继续举办曲阜市“班主任节”庆祝表彰活动,扩大“班主任节”影响力。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有效调动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积极性。深入实施乡村教师周转房专项计划,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委编办、教体、人社、财政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良好条件。教体部门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机构编制部门依标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完善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教师人事制度,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聚焦教师队伍发展的制约瓶颈,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对政策举措的宣传解读,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激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有关规定。及时总结挖掘各学校的先进经验,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WORD】曲政字〔2022〕37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五个文件的通知.docx

            【PDF】    曲政字〔2022〕37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五个文件的通知.pdf


部门领导解读: 曲阜市教体局关于《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五个文件的解读

图文解读:         曲阜市教体局关于《曲阜市教育资源整合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五个文件的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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