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校建设的意见
曲宣发〔2004〕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员教育阵地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根据新修订颁布的《山东省基层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通过完善基层党校设施,积极开展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提高党员教育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各党委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基层党校的建设工作。
  (一)明确基层党校建设的范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企业党委及有100名以上党员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普遍建立基层党校。
  (二)进一步完善设施。对照济宁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基层党校、党员活动室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标准条件,逐一进行规范。做到教材和各种档案资料齐备,阵地设施规范。
  (三)开展教育活动。要采取课堂授课、研究讨论等形式,对基层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方针路线政策、宗旨观念、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教育。要以优秀党课下基层为载体,重点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

  三、切实加强领导
  基层党校是同级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基层党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5月底前各党委都要按照要求建设一个符合标准的基层党校,各乡镇、市直各党委所属党支部至少要建成5个以上符合标准的党员活动室。市里将适时召开全市基层党校建设工作会议,对各党委基层党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基层党校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命名表彰。同时,各党委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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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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