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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一、中心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审批大厅做到环境优雅,空气清新,窗洁明亮,地面洁净。楼梯无灰尘、无烟蒂、无痰迹;卫生间无污迹、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

  二、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积极配合保洁人员的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残茶等。

  三、中心大楼内禁止吸烟。

  四、各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要对本窗口内卫生区进行清扫,保持洁净、整齐、无痰迹、无挂吊、无杂物堆放;办公桌上的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归档;下班后窗口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设备、台历外,不得有任何公文资料和私人物品。

  五、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制度、不讲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中心定期对各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窗口单位百分考核。


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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