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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严格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督查科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每日四次考勤,上班、下班四次签名。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要求提前10分钟上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
二、中心督查科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上班时间,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和擅自脱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填写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半天以内的,由中心督查科签字批准;半天以上或窗口负责人请假,须由中心负责人签字批准。未经请假,离岗半天以内作擅自离岗处理,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各类请假手续均须及时送中心督查科备案。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
四、中心督查科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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