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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
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全面提速,我局郑重向社会承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消审批事项13项,取消比例达50%。现保留审批事项6项,核准事项2项,审核事项2项,备案事项3项。目前保留的审批项目均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公开办理,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在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
一、质量工作
1、办理《代码证书》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2、对办理条码业务的单位,积极做好咨询工作,3个工作日内做好材料初审上报。
3、对有关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等业务咨询的单位,积极帮助联系,查找信息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4、对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和复核检验,按协议规定要求时间内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
二、计量工作
1、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计量标准审核、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备案等工作,认真做好咨询服务,在企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初审上报。
2、凡已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项目及其他检定项目的,直接到用户申请,24小时内作出答复,3个工作日内安排检定。
3、对新安装大型计量器具及设备的,直接到用户要求24小时内作出答复,2个工作日内派人安装直至检定工作结束。
4、企业需要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或计量技术信息的,根据企业需求及时作出安排。
三、标准化工作
1、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直接到企业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登记。
2、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在初审合格情况下,直接到企业的标准文本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初审上报。
四、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工作
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安装、等事项审批,在资质证书有效、技术资料齐全的情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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