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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卫生局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承诺

  卫生局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提速的决定,特作如下承诺:

一、精简审批项目,提高工作效率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项目以外,其余的审批项目一律撤消。卫生局原有19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只保留7项,其中审批5项,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生活饮水供应卫生许可、放射装置工作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有害作业的工程项目及校舍卫生许可。核准2项,为健康证核发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共取消行政审批12项,具体为眼镜验光资格审查、食品合格索证备案、学生用文具卫生许可、学生用保健用品卫生许可、学生用娱乐器具卫生许可、放射性消费品经营许可、化装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卫生用杀虫药剂生产卫生许可证、采供血机构设置许可、碘盐加工企业许可证,削减幅度达68%,所有审批项目,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否决性告知制度,自收到完备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处罚依据、公开监督执法结果。对行业管理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医疗服务质量、食品卫生、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公示。

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标准。

  在卫生监督、服务收费中,持“两证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项目标准卡)收费,不乱收费、乱罚款,不给办理审批手续的单位和人员增加任何额外负担。

四、实行违诺追究和错案追究制度。

  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于卫生行政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积极配合审批中心开展工作

  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均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对审批人员将充分授权,指导、支持其工作。


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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