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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水利局


行政审批事项1项
审批事项1项
取水许可

审批项目

审批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证审批

办理程序

申报→勘察定位→审批→成井验收→发放取水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4、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免费

涉企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文件依据

备注

1

水资源费

元/立方米

地下水0.65;
疏干排水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2]第135号;《关于发布全省十七市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52号

 

2

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按收入

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上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收入1‰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1997]第88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128号

 

3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价涉发[1995]112号

 

4

水土流失防治费

水土流失防治费按应治理的破坏地貌、植被面积每平方米1元,按堆弃的砂、石、土或者尾矿、废渣体积每立方米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价涉发[1995]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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