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水利局
行政审批事项1项 审批事项1项 取水许可
审批项目
审批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证审批
办理程序
申报→勘察定位→审批→成井验收→发放取水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3、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有关文件; 4、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免费
涉企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文件依据
备注
1
水资源费
元/立方米
地下水0.65; 疏干排水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2]第135号;《关于发布全省十七市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52号
2
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按收入
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上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计征,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收入1‰计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1997]第88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128号
3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价涉发[1995]112号
4
水土流失防治费
水土流失防治费按应治理的破坏地貌、植被面积每平方米1元,按堆弃的砂、石、土或者尾矿、废渣体积每立方米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价涉发[1995]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