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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交通局服务承诺
一、精简审批事项
凡国家、省、市取消的交通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只保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
1、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2、二类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业户资格
3、人畜力车经营许可
4、交通归口产品生产许可
5、公路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6、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岗位资格
7、市交通科技计划项目
8、路政人员资格
9、交通优秀勘察奖
10、交通企业管理达标和管理示范企业考核认定
11、一类汽车、摩托车配件经营业户
12、在市管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保留审批事项:
1、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2、车辆报停
3、拖拉机经营许可、营运证
4、市管公路建设项目的报建、施工
5、占用、挖掘市管公路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穿越市管公路建设、架设、埋设设施
6、砍伐公路两侧树木
7、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
8、在市管公路上设置非公路标志
9、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10、超限运输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实行限时审批制度,凡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证明材料不全的,告知补充材料,第二次办结。一般事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复杂事项的审批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转变作风、搞好服务
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杜绝冷、硬、拖的现象。各乡镇交管所对业户实行“一条龙”服务,运输业户提出开业申请,到所在乡镇交管所,交管所为运输业户办理审批事项,5个工作日内交到运输业户手中,尽最大可能为业户提供方便。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
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交通稽查及交通行政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各交通执法人员全部执证上岗、挂牌上岗,各窗口单位实行挂牌服务。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实行承诺服务和首问首接负责制以及违诺责任追究制。
五、审批事项集中、公开办理
交通局行政审批事项(车辆报停除外)均在市行政审批中心(静轩西路80号)集中办理、审批人员将及时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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