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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国土资源局

审批项目名称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办事程序

1、用地单位(土地权利人)提出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3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进行权属调查。 4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地籍测量。 5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对调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准予登记。 6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登记,填写土地证

书。 7土地权利人领取土地证书。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属出让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出让土地再转让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6、地籍图,界址表。 7各种税费交付凭证。 8属变更土地登记的,提交原土地证书和变更后的房产证。 9属国有土地租赁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10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另属房改房的,需申报材料:1本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改办下发的《关于办理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3济宁市城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办理的房权证、土地使用证登记表。 4地籍图。 5委托办理

的,单位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承诺时限

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收费标准:

土地使用证: 个人每本16 元 ,单位每本20元  土地登记费:一宗地,单位: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 平 方 米 加40元 个人:土地使用面积100平方

米(含)以下每宗收13元每超50平方米加收5元

收费依据

鲁价费发(1998)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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