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属出让土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出让土地再转让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6、地籍图,界址表。 7各种税费交付凭证。 8属变更土地登记的,提交原土地证书和变更后的房产证。 9属国有土地租赁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10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另属房改房的,需申报材料:1本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 2房改办下发的《关于办理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3济宁市城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办理的房权证、土地使用证登记表。 4地籍图。 5委托办理
的,单位出具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