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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

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速

(曲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落实曲阜市政府工作“提速”要求,我局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精简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

  由现行的“串联”式审批逐步改为“并联”式审批。在我局保留的10项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中,再精减60%,保留4项。精减的6项为:(1)广告审查员资格认定;(2)广告显示屏经营核准;(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4)个人合伙营业执照;(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有限责任公司);(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保留的4项为:(1)广告经营许可;(2)本辖区注册企业的动产抵押登记;(3)本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登记及市场名称、的核准;(4)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

二、降低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

  1、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行业和商品外,一律允许民营经济生产经营。

  2、放宽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一次主入有困难的民营企业,投入人首期可认缴10%以上(最低不少于3万元),一年内追加到50%,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全部到位。

  3、放宽民营企业以知识产权充抵注册资本的比例。由原来的20%,放宽到35%。

  4、放宽民营企业组建集团公司的条件。允许母公司注册资本由原规定的5000万元降低为1000万元,企业集团控股子公司由规定的5个以上减少为3个以上。

  5、放宽民营企业冠无行政区划的名称,注册资本由原规定的500万元减低到200万元。

  6、取消对私营企业雇工8人的限制。

  7、对省、济宁市工商局审批登记注册的企业,不推不拖及时转报。

三、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在文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

  1、各类企业设置登记、市场登记、广告许可证和各类广告业务的审批由法定的30天缩短为5个工作日。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各项变更登记和年检、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等,在3个工作日完成。

  3、对特殊情况,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各类备案事项实行即时办理。

  4、积极推行网上登记、年检和网上监管举报。

四、强化优质服务,实行四项制度

  1、实行政务公开承诺制度,增加透明度。

  2、实行“一条龙”服务制度,推行“阳光”作业。

  3、建立联络员和预约服务制度。

  4、推行“首办责任制”,“一次讲清”制度。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查处制售假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等工作中的不作为行为及“三乱”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每个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严肃认真地评估,并且与奖惩和职位调整相挂钩。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硬件设施完备的前提下,保证所有审批事项均在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公开办理。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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