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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安局服务承诺
按照政府工作提速要求,曲阜市公安局承诺如下:
一、大力压减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将现有审批事项精简50%。取消办理城镇户口城市增容费和其他类似费用,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费,暂住证工本费有10元降为5元。取消市内迁移审批制度,实行《市内迁移通知书》制度。由各派出所户籍室(服务厅)直接受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迁入地派出所签发《市内迁移通知书》。省内市外婚入和三投靠迁入的,取消派出所长审批签字和市局审批制度,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各派出所户籍员直接加盖户籍专用章,到市局办证大厅当场办理准迁入手续。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审批手续,压缩部门内部的层层审核,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做到既方便群众,又防止出现执法问题,凡符合政策规定,材料不全,能当场审批的事项当场办结;证明材料不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第二次办结。对一般审批事项不超过2个工作日,复杂事项审批时限在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国家对审批时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从快办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和加强工安行政管理工作。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深化创建“平安大道”,提高疏导交通的整体能力。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治安检查行为,禁止随意检查和多头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创造条件。对在我市购买房屋的,可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迁移手续。对在我市城镇投资建厂、兴办实业及经商的省内外公民,有合法经营场所和合法固定住所,根据本人愿意,可以为其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落户手续。对我市特别是民营企业引进的各类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或拥有高新成果的科技人员,可准其本人及共同居住配偶、子女、父母在我市落户。对省内大专以上毕业生和省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四、继续推行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依法公开各项警务活动。要继续推行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处理的做法,实行责任认定、赔偿调解、行政处罚公开化,给群众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110、治安、户政、交通、出入境、消防、派出所等部门,要全面实行警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将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及违诺责任追究等规定向社会公开,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实行集中办公窗口服务。按市政府要求,公安局审批事项除户政、车辆管理外,均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关人员将主动、及时、热情地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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