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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服务承 诺促进经济发展
曲阜市地税局
根据市政府实施工作提速的要求,我局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税收政策,精简审批核准事项
目前地税局保留审批事项2现:1、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及其他相关税(20万元以下);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税前扣留(500万元以下)。保留核准事项1项,即纳税人税务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保留审核事项5项:1、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及其他相关税(20万元以上);2、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3、企业弥补亏损、财产损失数额(500万元以上);4、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或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5、委托征税款。
二、实行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1、办理纳税申报,在申报表填写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开票在5分钟完成。
2、办理发票发售,经审核税款交纳及时,手续完备的10分钟内办理完毕;购买两种以上发票的,15分钟内办理完毕。
3、办理税务登记,在纳税人符合税务登记条件,并提供完备资料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注销登记,10分工作日完成。
4、办理纳税人的税收减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及盈利企业技术开发费多抵扣50%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弥补亏损,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等申请,在提供齐全资料的情况下,按照审批权限分级办理。市局直接审批的,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需层报上级局审批的,市局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局批复后,市局在5个工作日内批转分局。
5、税务检查全面推选“一家查账,多家认帐”的办法,并实施限时检查。在被查单位提供资料完全的情况下,对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检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至3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检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6、受理纳税咨询,接到纳税人的电话或口头咨询,凡属政策法规明确规定的,即时答复;需要研究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请示的,上级局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所有审批事项均集中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AB角制度。
三、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办税。充分发挥山东地税“111”服务工程的作用,通过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将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税收政策,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办税依据,办税标准,办税程序,办税时限,监督渠道等,广泛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将领导责任制,违诺投诉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中,切实强化监督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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