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更好服务群众,曲阜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郑重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执法,不缺位、空位、越位,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二、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条件和省文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的总量和布局要求进行审批、审核。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初接待企业和群众申办行政许可事项者,即为该许可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介绍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初审所报相关文字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材料不齐者要请其立即补充),不得让申办人跑第三趟;及时将符合申办条件的材料报办公室实地勘验,落实勘验结果;对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许可手续,对不符合条件者,要做出书面说明。凡因工作不力造成延误审批、审核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审核手续;需经上级业务部门审批者,要及时 上报并跟踪落实审批结果。

  五、认真办理群众举报。不论群众以何种形式举报不法行为,都要认真办理。属于法定权限内的,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超出法定权限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请举报人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对举报属实又有奖励规定的,要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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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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