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阜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公开服务承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切实服务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特制定服务承诺如下:
1、在办理机关事业、企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工作中,对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注册和缴纳各项基金实行方便、省时原则,随到随办,热情服务。
2、在办理退休审批时,做到对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退休条件的,尽快审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进行10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3、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工伤鉴定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结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对伤残等级的认定,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尽快办理。工伤待遇的审核支付,做到随到随审随支。
4、在医疗保险审核中,医疗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5、在农村养老保险支付中,对于到达启领年龄的被保险人,由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定被保险人的领取资格和缴费记录无误后,在15内将养老金发放给被保险人。
6、在劳动仲裁中,当劳动仲裁委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在7日内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案件受理后,60日内审理结案。
7、劳动监察接收举报后,在7日内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对来访事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8、劳动合同鉴证随到随办、职业技能鉴定尽快办理。其费用严格按国家标准收取,各项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均上墙公布。
9、制作内容详尽的文明礼仪栏,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文明礼仪标准待人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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