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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建筑物通名使用及参照标准

(1)城:指有地名意义、规模较大的商贸建筑群和封闭、半封闭式的大型商贸建筑物和游览观光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教育和医疗等设施健全,有一定的组织机构、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居民住宅、工作区。城区域用地面积应在 万平方米( 市亩)以上,居住和工作人口超过 万人,没有街道办事处。以商贸为主的“城”,其用地面积应在 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公里 万平方以上。
(2)小区:指具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居民住宅区,其居住人口在 人以上。
(3)花园:指占地 平方米以上,设有中心广场和花园的种植花草树木较多,休闲地广阔的居民住宅,其绿地一般不低于总面积的 %,休闲用地不得小于总面积的 %。
(4)园、苑:指占地 平方米以上,有一定的绿化面积和人文景点的住宅区,其绿化面积一般不低于用地面积的 %,休闲用地不低于总面积的 %。
(5)山庄:指占地 平方米以上,依山而建的高级住宅或高级宾馆,其绿地和休闲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总面积的 %。
(6)别墅:指占地面积 平方米以上,园林式高级居民住宅区。其绿化和休闲用地不低于总面积的 %。
(7)公寓:指具有居住性质的规模较小、多层住宅楼或住宅楼群。
(8)楼、阁:指低层的单体楼宇,一般在 - 层之间或建筑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
(9)大楼:指楼层较高的楼宇或楼群,一般在 - 层之间,其建筑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
(10)大厦:指高层楼宇或楼群,一般不低于 层,或建筑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
(11)中心:指规模较大的具有辐射影响力的建筑物(群),用地面积一般在 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
(12)广场:指城镇中可集会和休闲娱乐的大型活动地或具有广阔的公共场地建筑物,其用地面积一般在 平方米以上,且整块露天公共场地或整块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 %以上。以广场作通名的建筑物,其休闲娱乐的中心广场应在 平方米以上。
(13)商场、商厦、商店:指以商贸为主要功能的楼宇或楼群。
(14)宾馆、饭店、酒店:指以住宿、餐饮、娱乐为主要功能的楼宇或楼群。
(15)大街(大道):指路面宽度(包括人行道)为 米以上,长度在 米以上的城市主要街道,其两旁有一定的商贸功能。
(16)路(街):指路面宽度在 米以上,长度 米以上的各区域的干道或次干道,其两旁有一定的商贸功能。
(17)巷:指居民区或企事业等单位的主要通道。
(18)东西走向为大街、街或巷,南北走向为大道、路或胡同:实胡同不分走向,均以里作通名。走向不规则的以路或街作通名,不作硬性规定。

地名命名、更名

A、开发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民政局提出命名更名申请,同时提供
(1)关于命名的请示
工程项目概况: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拟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规模、占地面积、长宽度、建筑面积、楼栋数、安置户数和人口数、绿化面积、长宽度、道路的长宽度、路面结构、桥梁的高度、载荷量等。工程项目的地理方位:居民区及广场、桥梁的四至位置、道路的起止点。
拟命名名称的含义:更名还需注明理由并附公安、公交、邮政等部门的意见。
(2)工程项目位置平面示意图
(3)居民区楼座分布平面示意图
(4)如以建设开发单位名称命名的,需该单位交纳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费。
B、市民政局会同工程项目所在地公安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C、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地名规划和地名法规审核命名、更名申请、拟定方案,并书面争求市规划局意见(不含更名)。
D、申请单位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请登记表》。
E、民政局向市政府呈报地名命名或更名请示。
F、市政府下发命名或更名批复。
G、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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