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平邑)孔子奖学金管理办法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结队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弘扬孔子“平民”教育思想,促进曲阜、平邑两地教育乃至各项事业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经曲阜市人民政府、平邑县人民政府协商,决定设立曲阜(平邑)孔子奖学金(以下简称孔子奖学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孔子奖学金着眼于平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向平邑县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提供无偿资助。

  平邑县教育局成立孔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孔子奖学金的使用办法由评审委员会提出,经曲阜市人民政府、平邑县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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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意义
  合作交流
  组织领导
  申请评审
  发放监督
  附  则
  平邑概况
  媒体报道
新浪-曲阜“孔子奖学金”落户沂蒙老区
山东新闻网-曲阜市出资百万在平邑县设立曲阜孔子奖学金
大众日报-曲曲阜百万元设“孔子奖学金”
新华网-曲阜孔子奖学金在山东省平邑县设立
新华网-山东平邑举行孔子奖学金首期颁发仪式
中新网-曲阜孔子奖学金在山东省平邑县设立
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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