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奖学金的发放和监督
孔子奖学金的颁发原则上定在每年9月上旬进行。
颁发仪式由曲阜市人民政府、平邑县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并由双方党政有关领导及授信金融部门等共同颁发。
成立由双方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机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定期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