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4890533)。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日常政务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经保密审查后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部门2022年主要通过曲阜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营商环境专栏、“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曲阜站点等平台主动公开业务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制度信息,累计发布972条信息。其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主动公开业务办理政策信息。
2、认真对待群众和企业诉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本部门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比2021年减少3件,都是关于工程建设类申报材料及批准文件方面的申请,其中2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企业申请,均在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办结,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并严格落实。根据信息公开指标任务,结合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发布政府信息,做到动态更新。实行信息公开领导签批制度,一般业务信息分管领导签批,重要信息主要负责人签批,信息发布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予以脱敏发布。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以往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对失效的信息及时予以取消发布。
4、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维护工作。对曲阜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更新信息;每月四次更新“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与群众办理业务密切相关的信息。
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了政务公开体验区,及时更新充实摆放的政务公开资料,经常检查体验区自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方便办事群众查阅信息。
依托新闻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曲阜市融媒体中心举行《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操作规范》新闻发布会。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举行了“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系列活动,向群众宣传政策、解答业务办理相关内容。
5、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服务科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积极参加曲阜市举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二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部门2022年在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本部门已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已逐项梳理发布。
3、本部门2022年共收到市政协提案1件,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理结果已公开。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制定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业务操作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办理。
5、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统计在曲阜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营商环境专栏、“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曲阜站点发布的信息。
6、本行政机关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02.docx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