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14:21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部门2020年政务公开具体情况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图表等内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科联系(地址:曲阜市星光天地B座为民服务中心;邮编:273100;电话:0537-4890533;电子邮箱:wmfwzx@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曲阜站点)、“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市为民服务大厅摆放宣传页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保障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惠企政策、新举措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新考录人员优先安排到政务服务管理科学习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42条,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96条,占比约为61.7%;山东政务服务网(曲阜站点)公开信息182条,占比约为28.3%;“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4条,占比约为10%。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法规文件信息15条,更新机构职能信息2条,更新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行政权力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条,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信息4条,会议公开信息5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35条,公示公告信息315条,组织管理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了2020年工作计划,动态调整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开了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和批准结果信息,公开了对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回复,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按照《曲阜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部门编制了《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本部门涉及到的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部门内容。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在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的规范格式予以答复。

2020年,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20年,本部门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部门文件由政策法规科起草管理,涉及业务办理方面的信息则由各业务科室制定管理。本部门各科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需要主动公开的的信息,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并填报《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宣传签批单》,重要信息报请主要领导签批,最后由政务服务管理科统一发布到相关公开平台。

(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本部门以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根据该平台栏目版块的调整,及时完善相关信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曲阜站点)通知公告栏

发布业务公示信息、业务办理方面的政策文件;通过“曲阜为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本部门动态信息、业务公告信息等内容;市为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体验区”及时更换《政府公布》、服务指南等纸质材料,满足公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内容的公开需求,提升了公众体验获得感,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2

 -1

524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52

76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5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充分利用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广泛公开了促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措施信息,切实让公众了解惠企政策、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今后,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将在工作中形成、制作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时限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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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1.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