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及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曲阜市城乡规划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具体情况编制。
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城乡规划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大同路路5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3735726;电子邮箱:qfghj@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检查,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健全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录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工作全过程,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文件,使政府信息工作更加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数量
2020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公开2条、公示公告24条,共收到人大委员提案3件。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0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件,并及时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答复意见,满意率100%。
3、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2)、收费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规范编写答复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答复途径按时进行答复,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件件依法、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我中心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科室人员主动报送挖掘信息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质量还需要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不够,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中心将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培训班,对各科室进行专题业务培训,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一是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四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阜市城乡规划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曲阜市城乡规划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曲阜市城乡规划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