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建设大厦五楼,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5439,传真:0537-4495439,电子邮箱:15563716008@163.com)。
一、概述
规划局把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城乡规划发展、推行“阳光规划”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情况以及新出台的规划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内容,公布了规划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集中展示了规划成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规划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确保规划信息的及时公布,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局属各单位,督促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一条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逐级审批,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安全无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要求,2013年,规划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布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重点做好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划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发布工作,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发开范围的政府信息。2013年,规划局主动公开信息40条,根据法律规定和机关行政职责,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内容:规划管理制度、科室职责、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办事须知、局工作要点、机关管理制度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单位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类。
六、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该公开的确保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公民的申请公开,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工作有时处于被动应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类别需要增加。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真正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结合起来。
3.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