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规划局办公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规划局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建设大厦五楼;电话:0537-4495439;传真0537-4495439 ;电子邮箱:15563716008@163.com)。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始终把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延伸到各项工作中。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副局长分管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窗口的信息公开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了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全年新增公开信息9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更新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16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67条;其他信息36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共有127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住房和城乡规划方面的工作事宜,其中现场咨询125人次,约占10%;电话咨询568人次,约占44%;网上咨询人583次,约占46%。接受咨询量靠前的主要是:重点工程建设、旧城拆迁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信息。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提高了住房和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和各界的监管力度,通过群众和社会监督,使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完善了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明晰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内容。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查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切实做到该公开的信息毫不保留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规划局及时、全面地发布了各类信息,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
五、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规划局信息公开未收取及减免费用。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规划局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 2012年度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系统各单位明确了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下步工作中,规划局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工作水平。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扩大公开内容。对所有已公开信息进一步梳理,及时补充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四是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事项,切实提高信息工作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