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2017年度扶贫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曲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曲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8968;传真:0537-4498968;电子邮箱:qfsfpb@163.com)。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以来,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保障了全年阳光扶贫。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扶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扶贫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工作组组长为成员,明确1名同志集中精力抓好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公开有关事项,齐心协力落实好扶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建章立制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为推进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扶贫工作涉及的扶贫政策、扶贫对象与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机构建设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使扶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有效指导镇街公开。在做好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定期对镇街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要求各镇街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公开资金使用计划、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对不需要在网站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在镇街、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并留存照片资料。
(四)加强扶贫重点信息公开。2017年,重点公开了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扶贫资金及项目安排,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扶贫重点举措情况;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等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识别退出情况严格按照《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做好公开工作,要求各镇街公开年度脱贫计划,明确脱贫人口分布和数量,对贫困人口个人信息因涉及隐私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市扶贫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扶贫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扶贫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渠道和载体上,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是工作效果上,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到。
(二)2018年改进措施
2018年,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扶贫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在优化流程、规范内容、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加扶贫开发工作透明度,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群众。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意识。把扶贫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积极与主流媒体对接,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全面做好扶贫重点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镇街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全面提升扶贫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