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21:5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2016年度扶贫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曲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网址: http://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曲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8968;传真:0537-4498968;电子邮箱:qfsfpb@163.com)。

一、信息公开机构建立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全办目标管理、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成立了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有关人员为成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办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把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并对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定期讲评和季度通报。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条。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三条途径:一是在《曲阜市政务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二是办公室接待群众查阅信息;三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措施落实情况

为顺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实施,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思想上的统一。加强学习、培训,统一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高度重视组织网络的建立。建立组织结构和网络,明确这项工作由政务公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指定1名信息发布员。三是高度重视工作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能分工、公开范围、信息收集整理更新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要求。四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方法途径。

四、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和查询情况

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近十余次,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五、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不足与下步打算

我办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多,在内容上,工作动态类信息所占比例较大。今后将更多发布政策及业务信息,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