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8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曲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权威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公布曲阜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含2018年度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各项具体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等,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程序和责任等,健全了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提升了全体人员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促进了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阳光化、透明化。2018年,市金融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件,其中,机构职能1件,政策法规7件(其中,部门文件1件,政策解读6件),规划计划2件(其中,行业规划1件,年度工作计划1件),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7件(其中,决策公开15件,执行和落实情况2件),重点领域信息16件(其中,放管服改革13件,财政资金信息2件,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件),公示公告1件,政务公开工作管理3件(其中,政务公开培训2件,政务公开推进1件)。以上信息均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qufu.gov.cn)予以公开。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18年,我办收到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共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统一部署,在曲阜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件,其中,权力清单1件,责任清单1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件,信用信息“双公示”2件,金融风险防范7件,财政资金信息2件,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件。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公开金融风险防范信息7件,其中金融风险信息4件,资本市场监管信息3件,进一步增强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新三板的流程),已按时办结。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19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实效。及时公开公众和市场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信息,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对于专业性较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回应,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预期。
二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研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做到依法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定期举办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交流做法、互学互鉴、共享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附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个 | 0 |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次 | 0 |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