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6 18:2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单位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形成如下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招投标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及时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的原则、范围、方法步骤、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开展编制工作,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 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单位主动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土地产权招拍挂信息共计618条,全面、详实、规范公布各项重点领域交易项目政府信息。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不够完善,人员组成不够稳定,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有效开展。三是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不熟悉,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调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等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4年2月26日

 

 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曲阜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