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鼓楼南街129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42677;电子邮箱:qfnjj ji.shandong.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农机化中心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创新项目等工作信息,不断提高全市农机化工作水平。
(二)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编制并公开了《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公开目录,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计33条,其中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条,占比57%;通过网站子点发布各类信息2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无 | 4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无 | 无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4.8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农机化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20年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2月,曲阜市市级机构改革,我单位名称由“曲阜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更名为“曲阜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原行政职能划转到曲阜市农业农村局,许可职能划转到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