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13:24



本报告由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东路108号;联系电话:0537-4412918;电子邮箱:qfsl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编制公开了《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主动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度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财政预决算3条,部门会议5条,其他2条,较为全面地反映了2021年度全市供销系统工作情况,体现了权威性、真实性、时效性和行业性,宣传了供销社在综合改革和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编制的《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按时答复4答复率100%

2、收费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政务公开发布工作,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的文件对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1年,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是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工作人员2人,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1人,负责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工作人员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参加政府办各类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了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完善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质量不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培训的力度不够,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单位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更好地服务人民。一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性强、有责任心、懂业务、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不断提高认识。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ptx

 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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