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曲阜市联社)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联社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东路108号;电话:0537-4412918;邮箱:qfsls@163.com)。现将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为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曲阜市联社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细化分解日常政务公开管理和政务信息更新工作,所有业务科室均设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依托山东省供销社、济宁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宣传栏及时主动公开社务信息,发布供销工作信息和行业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曲阜市联社在市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将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公开内容较全面地反映了2015年曲阜市联社系统工作情况,体现了权威性、真实性、时效性和行业性,宣传了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重要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等问题。为此,曲阜市联社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公布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常换常新,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