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17:2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市联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联社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东路108号;电话:0537-4412918;邮箱:qfsl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市联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数据统计及其它等栏目。曲阜市联社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市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亲自部署,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切实负起直接责任,组织本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根据职责,认真做好协调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网站信息发布、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常换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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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