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8 20:35: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市联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联社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东路108号;电话:0537-4412918;邮箱:qfsl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涉密岗位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审核签发程序,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审批。每项拟信息公开内容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分管领导把关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上网公布,做到了管理规范,办理认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常换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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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