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市联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联社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东路108号;电话:0537-4412918;邮箱:qfsl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做到各类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在市政府公开平台信息更新;积极向全国总社、省市供销社及报刊网络媒体等报送稿件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宣传推介曲阜市联社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心。要求全体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