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东路7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7562;电子邮箱:qfxmjbgs@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标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学习《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序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组织上全面保障,形成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具体负责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效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网站日常监控和管理。及时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内容保障机制,制订了《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了我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方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
(三)畅通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地点落实。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单位网站来信、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工单根据业务范围,及时分类处理并回复,以求更加高效、规范地办理诉求事项,更好地为大众服务、为企业服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组织管理、领导信息、规划计划等,全文电子化达100%,加深了群众对畜牧中心整体情况及惠农项目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重新编制并公开了《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曲阜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通过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条,占比31%;通过网站子点发布各类信息22条,占比69%。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方面,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书记信箱、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收到书记信箱、网络问政平台网民提出的问题3条,受理率100%,办结率100%、受理时效满意率100%,服务态度满意率100%,有效发挥了服务养殖场户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新《条例》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件流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件的收件、批转、答复、存档等全流程操作,不断提高依申请办理的规范程度。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按时答复2条。
2、收费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变化情况,结合上级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要求,及时增减政务公开目录,并对原有目录进行全面整合梳理,保障政务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和信息检索的便利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层层把关,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公开。2020年,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五)机构人员和平台建设情况
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兼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网站子点新闻发布、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06.6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还有待完善,部门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本年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一定技术性,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畅,信息公开实效性较差:三是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 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充分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