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一步学习了条例精神。结合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部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改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条件,配备了专用电脑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平时信息收集、整理、录入和发布,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0条,业务工作12条,统计数据4条,其他信息5条。2009年,我单位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公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