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天官第街西首路南;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8181;电子邮箱:qfstyjrswj01@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狠抓责任落实。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检查。在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计222条,其中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占比5.86%;通过网站子点发布各类信息146条,占比65.77%;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63条,占比28.38%。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条,其中政务公开2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1条,行政权力2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2条。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编制的《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条,按时答复12条。
2、收费减免情况。我单位暂不涉及该事宜。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的文件对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层层把关,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公开。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五)机构人员和平台建设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兼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兼职工作人员3人,负责网站子点新闻发布、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监督保障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息公开等,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98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还有待完善,部门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2021年,我们将继续强化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日常维护,夯实公开基础。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住主动性、自觉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工作,拓宽服务范围。有针对性的加强领导,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三)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四)健全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互动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提供了有效途径,是保障公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政民沟通中的作用,加强资源的整合,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公众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