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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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曲阜市春秋路1号,联系电话:0537-44983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88条,发布服务经济、价格、粮食、能源等通知公告类文件63件,工作动态类信息60条,其他信息6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受理数量与2022年相比增加5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向社会传达有关发展和改革中的重要情况、政策法规和宏观经济信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信息引导作用。

二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

三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一律在文件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增设了扩大有效投资专栏,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集约化程度不断提升,促进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性、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的内容仍以文字解读为主,公开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到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推进。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持续强化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二是丰富公开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多渠道做好公开,使信息公开更加生动直观;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及时提供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依规处理回复依申请公开,按时完成了上级各项要求,展现全市发改工作亮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1件,其中: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0件。按照分管领导负责、对口科室具体承办的原则,明确任务,积极开展调研、答复,以及与代表见面,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所有办理情况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公开,实现了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WORD】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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