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曲阜市陵城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陵城镇人民政府联系(曲阜市陵城镇陵北村1号,联系电话:0537-46597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陵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提高办事、工作效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通过各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条,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乡镇动态类362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8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收到1条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一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经办落实,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网上调查,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在推进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过程中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镇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各个栏目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同时通过专栏及时解答公众疑问以及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进一步深化政务网站的内容建设,按要求及时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数据,并充分运用各类公示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
二是强化保密意识。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既严格遵循了保密制度规定,又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严格审查程序,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情形,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党政办工作人员熟悉政务网站操作流程,全体镇村干部加强学习,提升撰稿能力,鼓励积极撰稿投稿,提升稿件质量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镇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3年,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年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发布信息、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建设、认真答复留言、及时解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大美陵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答复留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电子书)曲阜市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解)(图解)曲阜市陵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