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5 13:35:16

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石门山镇董庄中村;邮编:273100;电话:0537-4591166;电子邮箱:qfsmsdzb@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1年,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紧紧围绕保障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各项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编制并公开了《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公开目录,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共计180条,其中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条,占比5.56%;通过网站子点发布各类信息44条,占比24.44%;通过微信公众号“石门岁月”发布信息126条,占比70%。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

在公开内容上,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条,其中政策解读1件,机构职能2件,领导信息1件,行政权力1件,财政信息1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件,信息公开指南1件,信息公开年报1件。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了精准扶贫、财政收支、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

(2)政策解读与回应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起草的政策性文件,同步准备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确保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现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章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二是通过书记信箱、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发挥了服务群众的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在编制的《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按时答复1条。

2.收费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发的文件对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层层把关,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公开。2021年,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五)机构人员和平台建设情况

石门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兼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负责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网站子点新闻发布、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监督保障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对全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曲阜市石门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政务公开和各级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镇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了社会公众关心镇政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石门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还有待完善,部门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2022年,我们将继续强化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2.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

依照《条例》《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实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3.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4.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和信息内容建设,改进信息公开形式,完善提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