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书院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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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曲阜市书院书院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书院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迎宾大道188号,联系电话:0537—4912002,0537—4912003)。

一、总体情况

书院街道始终以来,一直将依托政务公开专区或政策咨询窗口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当做重点任务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以“守牢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为工作目标,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高位推动不松懈,凝聚多方力量,狠抓工作落实,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在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了政务公开窗口,并选拔部分网格员纳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管区、各村延伸。

2、2023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子站点、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广播等主动公开共计112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58条;印制明白纸、宣传车、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56条。

3、解读回应: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政策文件,第一时间进行解读回应,2023年度共回应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之间连通互动,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互联互通互享。下一步,扩展公开平台,探索利用“政务公开专区”、爱山东等数字平台应用,扩大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督查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因为政务公开引起责任追究结果。

2、每年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参加上级培训,本单位内每年不少于2次交流座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书院街道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

对此,书院街道办事处将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拓展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通过公开栏、专题讲座、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拓展政策文件解读范围,将比较难以理解的书面化表达进行通俗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书院街道根据国家、省、市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抓好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建设,进一步做实做细做优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发布,持续稳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街道人大代表以对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建议8条。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期间,街道政协联络办公室汇同政协委员共提政协提案10条。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对年终考核,用制度约束和激励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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