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统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31:10


本报告由曲阜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985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的原则,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巩固统计信息公开成果,全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占比8%;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8条,占比3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条,占比56%;其他类信息1条,占比4%。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以来,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执行发布审核等制度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对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领导、人事任免等单位概况进行公开,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工作中,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完善网站内容和获取有效信息的便利程度,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对机构简介、机构设置、部门领导、等单位概况及时公开;对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系列内容进行专题公开;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要求,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对执法人员名单、权责清单等内容动态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本单位工作监督指导情况。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局内实际,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落实。三是积极参加政府办各类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了业务水平,对政府信息公开反馈问题做到及时高效整改,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及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图文、图表、音像、视频等方式将政策解读的生动清晰,贴近群众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加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规范性。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无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曲阜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曲阜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电子书】 曲阜市统计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图解)曲阜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