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大胆创新,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对统计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18年,市统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相关规定,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巩固统计信息公开成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前哨站、晴雨表、预警线”的作用,建立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立曲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协调工作,并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统计信息公开查阅点等信息予以公告。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
(三)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交流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自查整改。在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曲阜市统计局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统计数据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在对有关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的基础上,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1、政策解读。
2、统计数据。
3、统计分析
4、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5、其他。公开了会议活动、政务动态等有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市统计局以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nstj.gov.cn)为平台,发布有关政务公开信息。2018年,济宁市中心支行对通过济宁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发布信息52条。
2、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有关经济普查知识。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全部按时答复。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曲阜市统计局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企业经济信息不予公开。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曲阜市统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减免情况。
5、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18年,市统计局按照要求把局内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但仍存在数据解读偏少,方式单一的问题。
(2)、改进措施。下一年市统计局将加强数据解读分析,定期就群众关注的数据开展多种形式的分析解读。
7、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没承担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8、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统计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37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3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2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 |
(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个 | 1 |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 次 | 0 |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1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