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对曲阜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7年度,曲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曲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主任和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协调工作,并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统计信息公开查阅点等信息予以公告。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
(三)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交流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自查整改。在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曲阜市统计局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统计数据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进行通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曲阜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统计制度方法、人事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曲阜市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例,已按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