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07 21:52:58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9年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电话:0537-4442677。

(一)概述

2010年,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配套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继续扎实有序的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

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有关科室、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与各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精神,市教育和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对《条例》和《办法》进行学习和交流,将《条例》和《办法》的学习任务细化到各相关科室、窗口,并通过各种形式讨论《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细则,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等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条例》和《办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0年,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按照教育工作的业务特点,继续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2011年2月6日

附: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