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曲阜市建设大厦;电话:0537-4496759;邮箱:qfsjsj@163.com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市住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办事指南、机构职能、政策规定及其它等栏目。通过在这些栏目上发布信息,让广大群众能够通过曲阜政府门户网站全面系统地了解到住建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工作信息等,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市住建局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主渠道是通过“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或者到曲阜市住建局查阅相关资料。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已做好了现场受理各项准备工作,在民政局相关科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准备了相关文本表格,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
我局将所有涉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数据统计等日常工作方面的信息都划为同意公开的信息范围。只有少许涉密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住建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五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为此,我单位将着重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弱势群体急需的信息作为突破口。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
(三)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五)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上网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