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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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曲阜市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水务局联系(地址:曲阜市神道路4号,联系电话:0537—4412352)。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曲阜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水利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线,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领域,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7条。其中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条,占比19%;通过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0条,占比81%。

具体包括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示4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业务工作13条,公示公告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科室、部门负责公开内容的采集和报送,局办公室进行完善、审核,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内容完整、准确、规范,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曲阜市水务局办公室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平台的便民性和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全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印发《曲阜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曲阜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各职能科室、事业中心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贴近群众需求,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水利事业透明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曲阜市水务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为推动全市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少数科室、部门对业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存在信息更新延后的现象,导致部分重要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

2.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水务信息,缺乏深入浅出的解读,公众理解难度较大;同时,公开的领域还不够全面,部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务信息公开不够充分。

3.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操作流程等掌握不够熟练,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强重大水务工程建设信息、防汛防台信息、供排水信息、幸福河湖建设信息等民生领域内容公开,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水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2.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丰富公开渠道和形式,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除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水务局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外,还通过线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水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加强培训交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分享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网、管网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曲阜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要求,持续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运行维护工作,加强常见错别字、日期错误、标点符号错误等问题检查,确保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细化审查责任主体和审查程序,明确发布内容需经科室、单位领导核查,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传至政府门户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都及时办理完毕,获得代表委员的认可,满意率100%,并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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