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04 18:38: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曲阜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市水利局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在抓关键、重质量上下功夫,采用多种渠道宣传好我市水利工作。

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使社会了解水利工作,发挥水利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万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胡华北同志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和《办法》,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各科室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情况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解读。时刻关注关系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投诉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 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部门法规类信息2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7条,重点领域信息10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9条。

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我局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被动,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多。二是有些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开展欠主动。

2014年,我局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各科室的积极性,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能,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阜市水利局  

2014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