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1 21:01:28

 201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及时公开用地保障、耕地保护、土地整治挖潜、矿产资源治理以及依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信息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作用。具体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述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为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认真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曲阜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中包括了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业务工作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我局还依托省政府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公布国土资源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规范,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为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我市政府信息化中心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依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需要,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46条。根据法律规定和机关行政职责,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内容:一是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等组织机构情况信息;二是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三是资源概况、规划计划、资源管理等动态和专题专项工作信息;四是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指南、审批结果公示及查询服务信息;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和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无应公开收费情况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因局办公场所是临时租用,不能按照上级信息化建设有关要求进行大量投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严格要求,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加大投入。根据局工作实际,尽快建立局独立网站,完善工作平台建设。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完善网上公开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